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242条,物业公司仅对公共区域(如楼道、电梯、小区道路)的安全负有管理义务。业主将快递放在自家门口(专有部分),属于私人行为,物业无保管责任。
例外情况需担责:
物业合同明确约定“代收快递”或“保管服务”;
物业存在重大过失(如监控损坏、保安擅离职守导致盗窃频发)。
物业合同明确约定“代收快递”或“保管服务”;
物业存在重大过失(如监控损坏、保安擅离职守导致盗窃频发)。
业主自身责任:
快递未当面签收或未放入快递柜/代收点,业主自行承担风险。
若快递员未经同意将包裹放在门口,业主应向快递公司索赔。
快递未当面签收或未放入快递柜/代收点,业主自行承担风险。
若快递员未经同意将包裹放在门口,业主应向快递公司索赔。
“XX业主您好!我们理解您的心情,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,物业的管理范围是公共区域,您家门口属于私人空间,我们无权干预。建议您:
(1)联系快递公司协商赔偿;
(2)今后要求快递放入柜子或物业代收点(如有);
(3)我们可协助调取公共区域监控(如有线索)。”
“XX业主您好!我们理解您的心情,但根据物业服务合同,物业的管理范围是公共区域,您家门口属于私人空间,我们无权干预。建议您:
(1)联系快递公司协商赔偿;
(2)今后要求快递放入柜子或物业代收点(如有);
(3)我们可协助调取公共区域监控(如有线索)。”
2. 若业主情绪激动,可补充:
“您的反馈我们会记录,并加强公共区域巡逻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物业无法直接赔偿,希望您理解。如需报警,我们全力配合提供监控资料。”
“您的反馈我们会记录,并加强公共区域巡逻。但根据法律规定,物业无法直接赔偿,希望您理解。如需报警,我们全力配合提供监控资料。”
完善合同条款:
在物业合同中明确“不承担私人区域财物保管责任”,并公示告知业主。
提供替代方案:
增设快递柜或指定代收点(可收取适当费用);
推广“送货上门需签收”的温馨提示。
保留证据:
定期维护公共区域监控;
书面回复业主时保存记录,避免口头承诺。
完善合同条款:
在物业合同中明确“不承担私人区域财物保管责任”,并公示告知业主。
提供替代方案:
增设快递柜或指定代收点(可收取适当费用);
推广“送货上门需签收”的温馨提示。
增设快递柜或指定代收点(可收取适当费用);
推广“送货上门需签收”的温馨提示。
保留证据:
定期维护公共区域监控;
书面回复业主时保存记录,避免口头承诺。
定期维护公共区域监控;
书面回复业主时保存记录,避免口头承诺。
若业主坚持索赔:
可建议其报警,物业配合提供监控录像,但需明确“不承担调查结果责任”。
若舆论发酵:
统一对外回应口径,避免被误解为“推诿”,强调“依法依合同履职”。
若业主坚持索赔:
可建议其报警,物业配合提供监控录像,但需明确“不承担调查结果责任”。
若舆论发酵:
统一对外回应口径,避免被误解为“推诿”,强调“依法依合同履职”。
物业的回应需合法、合情、有理有据:
法律上:分清责任,避免被动担责;
服务上:提供协助,体现关怀;
管理上:优化流程,减少纠纷。
法律上:分清责任,避免被动担责;
服务上:提供协助,体现关怀;
管理上:优化流程,减少纠纷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